都說戶外廣告應該整治,可北京戶外廣告的問題到底出在哪里,恐怕一般人就回答不上來了。作為城市規(guī)劃建設領域的老專家,白崇智委員對照《北京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向記者細數了目前北京違法違規(guī)戶外廣告的三大危害。
一:安全系數低
"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施的安全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規(guī)范,保證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安全和牢固。"--《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對戶外廣告設施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管理責任人立即排除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排除隱患的,應當責令限期排除,并督促、落實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在限期排除期間,管理責任人應當在安全隱患現場的明顯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還應當派人值守,防止發(fā)生事故。"--《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前些天,一則"大風吹落廣告牌鐵架砸死過路老人"的新聞在市民中引起了不小的反響。違法違規(guī)戶外廣告最嚴重,也是與老百姓關系最密切的問題,就是安全系數太低。
據白委員介紹,戶外廣告牌有個"安全倒桿距離"的概念,"簡單說就是戶外廣告與道路的距離必須大于廣告牌本身的高度,不能讓它正好倒在行人經過的地方。"而目前本市的路邊廣告牌真正能達到要求的并不多。北京本來就多風,這兩年大風吹倒廣告牌的事屢見不鮮,行動不便的老人和殘疾人經過時如果躲閃不及,極易造成危險。此外,一些路段的隔離帶也被加裝了廣告牌,遮擋司機和路人的視線,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二:影響道路通行
"利用公共交通的候車亭、??空九啤④囌境鋈胝究诘裙步煌ㄔO施設置廣告的,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guī)劃要求,并不得影響識別和妨礙通行。"--《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交通是京城百姓最頭疼的問題之一,本來不寬的馬路再被廣告設施占上一大塊,不是給北京的交通"添堵"嗎?偏偏現在不少戶外廣告就違反了這一規(guī)定。根據相關規(guī)定,人行道上至少應留有3米寬的距離供行人通行,但長安街上某個地鐵站口,被戶外廣告牌擠占的人行道只剩下了窄窄的1米,胖一點的人甚至要側身才能通過。還有些設在道路隔離帶上的公交車站,站臺本來就窄,又被粗大的廣告牌柱子占去一部分空間,每逢高峰時段,候車人往往會被"擠"到公交車道上,一方面破壞了交通秩序,同時也很不安全。
三:造成視覺污染
"戶外廣告設施的設計風格、造型、色調、數量、體量、形式、位置、朝向、高度、材質應當與周圍環(huán)境相協調。"--《管理辦法》第五條
"要說北京戶外廣告最大的問題,就是兩個字--''多''和''亂''。"白崇智委員告訴記者,《管理辦法》對本市禁止設置戶外廣告和限制設置戶外廣告的區(qū)域,以及具體的設置"禁忌"都有明文規(guī)定,只是執(zhí)行的情況很不容樂觀。"規(guī)定工地的圍擋上不能做廣告,但北京大大小小那么多工地,真正能做到的有幾個?另外建筑物的玻璃上是不能張貼廣告的,但現在有些小區(qū)臨街的居民樓,以及新建寫字樓等,幾乎每個窗戶上都貼著廣告!還有很多廣告牌過于高大,甚至影響了后面居民樓的采光,老百姓也有意見。"此外,隨處可見的路邊和樓頂廣告讓人感覺壓抑,建筑物的"攔腰廣告"會遮擋人們的視線,路旁一排排的燈箱廣告也會影響城市景觀,造成視覺污染。
白委員說,整治戶外廣告絕不是"全部消滅","高水平的戶外廣告還可以提升一個城市的整體形象呢,但主要應該設在商業(yè)區(qū),用來烘托氣氛,美化環(huán)境。在文教、文物區(qū),我認為就不應該設置商業(yè)廣告。"白委員建議北京結合新近出臺的區(qū)域功能定位,再對全市的戶外廣告設置進行一次總體規(guī)劃,全方位考慮周邊環(huán)境和城市功能,讓戶外廣告也能為北京的市容環(huán)境"添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