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烏魯木齊將對四類戶外廣告征收空間資源占用費。
昨日,記者從烏市市政市容管理局了解到,征收依據(jù)來自烏市人民政府5月14日第52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戶外廣告設施空間資源占用費征收管理辦法》。
烏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戶外廣告設施空間資源占用費是政府通過出讓城市空間公共資源經(jīng)營權而取得的收入,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全額納入預算管理,上繳同級國庫,??顚S?,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戶外廣告設施空間資源占用費收入專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及城市環(huán)境綜合整治等支出。
戶外廣告設施空間資源占用費按照兩種方式收取。一種是利用公共場地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通過招標、拍賣的方式,出讓所得全部上繳財政。另外一種是利用非公共場地(私有場地)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按地區(qū)分類、分標準征收。征收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同等地區(qū)招標、拍賣出讓所得的20%。
記者了解到,對政府組織開展的節(jié)日慶典、大型活動等公益性宣傳廣告,將免征廣告設施空間資源占用費。
目前首府有各類戶外廣告近6000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