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周報2006年3月28日報道)一場并不復雜的侵權官司卻打了5年,當事人張喜成僅法院的判決書就收到了8份、裁決書4份、有關部門的決定書3份。
第一臺國產(chǎn)書畫裝裱機
1994年6月,河南省輝縣市的普通市民張喜成、張昱林父子共同研制出了我國第一臺“新型書畫裝裱機”,從而結束了一個有著5000年文明史的書畫大國書畫裝裱機完全靠進口的歷史,填補了我國書畫裝裱領域的一項空白。
這項發(fā)明轟動了全國,多家新聞媒體對此做了宣傳,張喜成、張昱林父子一時間聲名鵲起。
“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中國書協(xié)副主席劉炳森、李鐸和書畫名家丁井文、王琦等接見了我們,對我們?yōu)闀嫎I(yè)所做出的貢獻給予了充分肯定。老舍夫人還和昱林合影留念,勉勵他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為推動中國書畫裝裱事業(yè)的發(fā)展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被厥淄?,年近花甲的張喜成老人至今仍激動不已。
張喜成現(xiàn)年58歲,是河南省輝縣市城關鎮(zhèn)西關村人。他的兒子張昱林是書畫裝裱的行家里手,被業(yè)界稱為“裝裱之子”。
1993年,張氏父子共同創(chuàng)辦了“輝縣市書畫裝裱新技術研究所”,專門從事新型書畫裝裱機的研發(fā)工作?!斑^去裝裱字畫大部分靠手工操作、效率非常低,僅有的幾臺機器也是從日本進口的,不僅價格昂貴,而且全部是膠裱的,不能反復揭裱,有一定的局限性?!?BR> 鑒于此,張喜成、張昱林父子從1984年便開始著手研制使用糨糊裝裱的新型書畫裝裱機。經(jīng)過近10年的不懈努力,我國第一臺新型書畫裝裱機終于在張喜成父子手中誕生了。
1998年11月2日,張喜成第六次成功地為父子倆的成果申請了國家專利(98241887.6號實用新型專利權),這項專利產(chǎn)品也是目前我國最為完備的書畫裝裱設備。
“一沒資金,二沒機器設備,三沒參考資料,起初研制(新型書畫裝裱機)時真是要多難有多難。”據(jù)張喜成的同伴馮瑞講,在研制工作最困難的那一年,張喜成父子曾一度陷入山窮水盡的境地,“過年時家里連買肉的錢都沒有,鞭炮等年貨都是從熟人那兒賒來的?!?BR>
誰是專利的真正擁有者
張喜成、張昱林父子研制發(fā)明出新型書畫裝裱機的消息不脛而走,全國各地的求購信源源不斷地從四面八方飛來。“最初,一臺機器能賣十三四萬塊錢,研制階段欠下的幾十萬元外債很快就還清了?!?BR> 然而,時隔不久,張喜成父子的喜悅便被一件不愉快的事情攪擾得一掃而光。他們發(fā)現(xiàn),市面上有幾家公司也在生產(chǎn)和銷售他們的專利產(chǎn)品,而其中一家的銷售主管竟然是張喜成多年的好友劉云卿。
劉云卿向張喜成父子透露,他們現(xiàn)在銷售的產(chǎn)品是輝縣市城北書畫裝裱設備研究所(現(xiàn)更名為輝縣市藝人書畫裝裱設備研究所)生產(chǎn)的,所長(即法人代表)是李福貞。
李福貞這個名字張喜成再熟悉不過了?!八俏覐S的會計,在我研制裝裱機最困難的時候給過我資金方面的幫助?!睂τ谖羧盏耐聻槭裁措x開研究所,又為何另立門戶生產(chǎn)和銷售研究所的專利產(chǎn)品、明火執(zhí)仗地與研究所唱起了對臺戲,張喜成不愿多說。但有一點他心里十分清楚——李福貞等人的這種行為已經(jīng)對自己的專利構成了侵權,必須盡快加以制止。
2000年4月,張喜成以專利權受到侵害為由將劉云卿、李福貞和伍建華等人告到了河南省專利局(即現(xiàn)在的知識產(chǎn)權局)。河南省專利局查明,伍建華手中也擁有一份類似的專利證書,其生產(chǎn)行為構不成侵權,遂駁回了張喜成的請求。
李福貞針鋒相對,隨即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提出請求,要求撤銷張喜成新型書畫裝裱機的實用專利,理由是“該專利不具有實用性和創(chuàng)造性”。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經(jīng)過一年多的考察論證,于2002年2月6日得出結論:維持98241887.6號(新型書畫裝裱機)實用新型專利權有效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第4157號)。李福貞對這一決定不服,在法定時間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推上了被告席。
2003年1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達行政判決書[(2002)一中行初字第261號],維持被告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的第4157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李福貞對于中院的判決仍然不服,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與此同時,張喜成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稱本單位職工伍建華于2000年11月申請的“電熱加壓書畫裝裱機”發(fā)明專利(證號為ZL00232035.5)屬職務發(fā)明,專利權應該收歸輝縣市書畫裝裱新技術研究所所有。
在自己的這一訴訟請求得到了鄭州市中院和河南省高院的支持后,張喜成再次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進一步追究伍建華、李福貞、劉云卿等人生產(chǎn)和銷售新型書畫裝裱機的侵權責任,并判賠100萬元的經(jīng)濟損失。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開庭審理,支持了張喜成的這一訴訟請求。伍建華不服中院判決,上訴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3年12月8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令伍建華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