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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定義“惡意軟件”有八種特征 本報訊 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日前正式公布了最終版本的“惡意軟件”定義。自11月8日“惡意軟件定義”征求意見稿出臺后,協(xié)會共收到8500多條反饋意見,將其歸納為50條后進行了討論。 經反惡意軟件協(xié)調工作組討論確定,“惡意軟件”是指在未明確提示用戶或未經用戶許可的情況下,在用戶計算機或其他終端上安裝運行,侵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軟件,但不包含我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計算機病毒。 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軟件可以被認為是“惡意軟件”: 1.強制安裝:指未明確提示用戶或未經用戶許可,在用戶計算機或其他終端上安裝軟件的行為。 ?。玻y以卸載: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載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軟件影響、人為破壞的情況下,卸載后仍然有活動程序的行為。 ?。常疄g覽器劫持:指未經用戶許可,修改用戶瀏覽器或其他相關設置,迫使用戶訪問特定網站或導致用戶無法正常上網的行為。 4.廣告彈出:指未明確提示用戶或未經用戶許可,利用安裝在用戶計算機或其他終端上的軟件彈出廣告的行為。 ?。担異阂馐占脩粜畔ⅲ褐肝疵鞔_提示用戶或未經用戶許可,惡意收集用戶信息的行為。 ?。叮異阂庑遁d:指未明確提示用戶、未經用戶許可,或誤導、欺騙用戶卸載其他軟件的行為。 7.惡意捆綁:指在軟件中捆綁已被認定為“惡意軟件”的行為。 ?。福渌趾τ脩糗浖惭b、使用和卸載知情權、選擇權的惡意行為。 互聯(lián)網協(xié)會稱,“‘惡意軟件定義’是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反惡意軟件協(xié)調工作組成員單位和社會各界達成的共識,因此這一定義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 反惡意軟件協(xié)調工作組成員單位代表紛紛表示,將率先按照這一定義規(guī)范自己的服務,在相關互聯(lián)網服務當中發(fā)揮表率作用。 反惡意軟件協(xié)調工作組成立于10月26日,其成員單位包括新浪、網易、雅虎(中國)、奇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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