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11月28日消息:昨日,在老福山立交橋下的恒興隆服飾品超市門口,老板竟在國旗上打促銷廣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在公眾場合故意以毀損、玷污等方式侮辱國旗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記者勸說下,老板答應把寫了廣告語的國旗收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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