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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漢口路上一段不到30米的街道看到,相繼有四塊小店廣告牌橫亙馬路中央,招徠生意的同時,卻阻礙了市民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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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太不美觀了,而且很容易出交通事故?!甭愤^的市民都不免有此抱怨。記者發(fā)現(xiàn),這類廣告牌要么是搭靠在自行車或摩托車上,要么用支架隨便架在地上,制作都很粗糙,有些廣告牌僅用墨水涂寫幾個字而已,橫在馬路上很“刺眼”。
在馬路上橫置廣告牌的多為門面不怎么顯眼的小店,如從事復印、打印這類業(yè)務的小店。記者看到這種小店門面狹窄,裝潢簡陋,通常坐落在比較偏僻的角落,顧客如不仔細辨認,很難找到。店主為此出了“歪招”,將自制的大幅廣告牌擺在馬路上,打烊關店時再收回。一家復印店的老板說:“附近需要復印的人不少,但小店實在不起眼,廣告牌放在外面,就是為了給他們指路?!?/P>
記者還發(fā)現(xiàn),有的商店門面招牌已經(jīng)足夠醒目,為增加宣傳效果,店主又添一塊移動廣告牌。有的小店門前劃有車位,為避免車擋住門面,店主將廣告牌悄悄挪到馬路上。
在馬路上放置廣告牌有跟風效應,一家小店主說:“你看別家都擺了,我不擺就沒生意上門了?!庇谑且粭l街上冒出了大量廣告牌。
小店廣告牌“走上”馬路有沒有人管?記者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街道無人管這事,路上停車管理員也是睜只眼閉只眼,不管“閑”事。由于廣告牌收放自如,真的有城管來突擊檢查,店主順手一挪,便無影無蹤。
市市容處有關負責人說,用占用馬路的方式來招徠顧客,不僅妨礙行人交通,還違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有關規(guī)定。小店要吸引顧客,應加強自身競爭力,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店主如果覺得宣傳力度不夠,可以多花點心思來裝飾門面,好的廣告牌不在于張揚,而在于有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