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下稱《要求》)規(guī)定,電子信息產品必須加貼或印刷醒目的綠色e標識或者橙色警示標識。
環(huán)保標識需注明所含有害物質元素名稱和含量
《要求》中規(guī)定,標簽要包含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元素的名稱、含量,環(huán)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原產地信息及包裝物材料名稱。據了解,電子信息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主要包括: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等。
按照相關規(guī)定,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一般應標在電子信息產品明顯處,如產品的正面、設有功能鍵的側面及背面等。標志應采用模塑、噴涂、粘貼、印刷的方法直接標識在電子信息產品上。
需加貼標識的包括家用電子產品等種類
應加貼環(huán)保標識的電子信息產品包括:采用電子信息技術制造的電子雷達產品、電子通信產品、廣播電視產品、計算機產品、家用電子產品、電子測量儀器產品、電子專用產品、電子元器件產品、電子應用產品、電子材料產品等及其配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