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三亞工商局對擅自發(fā)布煙草廣告的三亞丹奇廣告公司處以15000元罰款,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3月30日,三亞工商局商標廣告科根據群眾舉報,在丹州小區(qū)附近,查獲三亞丹奇廣告有限公司擅自發(fā)布某煙草品牌戶外高立柱廣告。
其行為違反了《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三亞工商局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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