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馬來西亞一名商人起訴政府、移民局前總監(jiān)阿昔仄末及9家報章和兩家電視臺誹謗,索取13億令吉(約5億7000萬新元)賠償。
報上刊登被鎖上手銬照片
起訴人峇魯查曼(55歲),為外勞職業(yè)介紹及拉威阿查曼公司董事經理。被起訴的媒體是新海峽時報、星報、前鋒報、星洲日報、南洋商報、中國報、淡米爾尼申、納班、馬電臺及電視臺及第三電視。
《星洲日報》報道,起訴人因不滿移民局沒搞清楚便召開記者會及傳媒刊登他被鎖上手銬的照片,名譽被破壞而提出訴訟。
起訴人聲稱,1998年2月24日,身為移民局副總監(jiān)的阿昔在移民局辦事處開記者會,而各主要報章及電視都報道指他與數(shù)名外國人一起被捕。
新聞內容提及移民局起獲350本印度護照、41家公司印章及8份印度工人注冊名單。
他說,他當時并沒被提控,但阿昔及傳媒卻公布其身份,一些報章甚至刊登他或他被鎖上手銬的照片,令他名譽受損。
他指移民局是因不滿他拒絕支付5萬令吉作為報酬,而召開記者會破壞他的聲譽。
但阿昔在供證中強調,他召開記者會的用意,是要警惕公眾有關一家外勞代理提供“混淆”的服務,他否認是因為起訴人拒絕支付5萬令吉才開記者會。此案展至下個月28日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