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眾多廣告界人士表示,希望即將出臺的辦法能解決四方面疑問。
疑問一 收益可否先“洗臉”?
作為市政設施的人行隧道、天橋,其廣告位都要納入公開拍賣。但看到不少隧道、天橋環(huán)境臟差、屢治屢亂的的現(xiàn)狀,有市民表示,拍賣的廣告收益,是否可以不要全額上繳,而是分出部分資金,先“洗干凈臉面”?
疑問二 拍賣所得怎樣分成?
一位私企老總提出,戶外廣告各屬其主,如果是市政府直屬部門所有的,產權關系不過是從“兒子”收歸“老子”,但如果是省屬、中央等其它政府部門、國營企業(yè)所有,或者是像他一樣的私人物業(yè),政府如何實現(xiàn)公道分成?
據(jù)了解,目前有多種分成模式可供參考:“一刀切”,固定百分比分成;業(yè)主確定拍賣保留價,經拍賣超過保留價的余額歸政府,或固定比例與政府分成;政府抽取一定比例的運作傭金,絕大部分收益返還業(yè)主。
疑問三 未來廣告誰來管?
未來的戶外商業(yè)廣告由哪些部門管,一塊廣告牌出街前要過幾關?不少業(yè)主和廣告公司都十分關注。
據(jù)了解,有了規(guī)劃部門的“準生證”后,廣告牌將通過政府公開拍賣;廣告最后出街前,還要領取工商部門的廣告許可證。
疑問四 廣告牌是否三年一拍?
由于廣州東山口人行隧道一次性拍賣三年經營權,有廣告公司猜測,是否將來的廣告拍賣,全部三年一拍?而對于動輒幾百萬元的中標費用,一些中小型公司也表示經濟壓力太大,無力競拍。
有關負責人回復,根據(jù)廣告界慣例,小型廣告所有權三年一換,大型廣告所有權五年一換,但為了讓更多中、小型公司也有機會參與廣告拍賣,正考慮進行試點,分切標的,減少中標公司的經濟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