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日報》近日報道,零點研究集團公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五成六的消費者不相信廣告內容,高出“信任者”17.2個百分點。筆者曾服務于廣告業(yè)數年,也曾做過小范圍的類似調查。從筆者廣告人的背景和消費者的體驗來判斷,以上數據具有相當的客觀性。 超過五成六的消費者不相信廣告,其惡劣后果是顯而易見的。我們知道,在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下,維系社會再生產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四大環(huán)節(jié),每一環(huán)節(jié)都離不開信息的傳播,而廣告又是信息傳播的重要形式。廣告不被信任,必然使傳播的有效性大打折扣,而致各環(huán)節(jié)之間的信息流或受阻、或變形,從而使大量社會資源被浪費。 那么,消費者不相信廣告的原因又在哪里呢? 首先,目前在我們的社會中,產品或服務的“廣告真實”與“實際真實”有著相當的距離,而這種距離感又是被廠家、載體、政府及受眾在潛意識中所默認的。去年,北京某醫(yī)院在其廣告中聲稱其發(fā)明的“五虎消癌湯”能治癌,由于廣告內有大量治愈者資料,吸引了大量患者就診。但經執(zhí)法人員調查發(fā)現,廣告中的治愈患者不是子虛烏有,就是早已因癌去世。當記者詢問為什么如此夸大治療效果時,醫(yī)院有關人士大言不慚地說“那不過是個宣傳罷了”,把通過廣告騙人理解得如此輕松,這并不是個別現象。載體為了收益而助紂為虐,政府部門的監(jiān)管不力,消費者的無關、無奈直至無所謂心理,都為這種“距離感”提供了巨大的物質與心理空間。 其次,我們的社會遠沒有把廣告當作一種文化來研究和尊重,只當作一般工具來使用。多數用戶不懂廣告規(guī)律,大多以急于推銷商品的急功近利心態(tài)來認識廣告,對維護品牌核心價值長期不變的重要性并不了解。而廣告公司、媒體等為了一時拉住客戶,又只是一味順從客戶的“外行要求”。然而,現在的廣告,盡管花樣層出不窮,有的玩概念,有的灌功能,有的促銷活動滿天飛,但是只要細加分析就不難發(fā)現,這些花樣大多是淺薄的“自說自話”,從根本上說還是在以不變應萬變。 過半數的人不相信廣告,這的確是一個令人尷尬的現實。但是我們卻不能不深思:這到底是誰的尷尬?筆者以為,這決不僅僅是廣告主、廣告公司以至廣告載體的誠信問題,也不全是政府監(jiān)管不力的問題,我們更應該從社會民眾的規(guī)則意識、審美趣味、文化心理、價值觀等方面進行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