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太行大峽谷景區(qū)位于河南省林州市石板巖鄉(xiāng),是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國家4A級旅游區(qū)、國家地質公園,主要包括桃花谷、王相巖、太行天路、太行大峽谷漂流等四個景點以及建設中的游客服務中心,基于景區(qū)標準化建設和5A景區(qū)創(chuàng)建工作需要,擬于近期實施景區(qū)引導標識系統(tǒng)建設工程,現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該標識系統(tǒng)設計競爭性談判。
2、項目概況
2.1 采購編號:
2.2 采購范圍:太行大峽谷景區(qū)引導標識系統(tǒng)設計,設計應用的主要范圍:
1.導游全景圖(景區(qū)總平面圖):含景區(qū)全景地圖、景區(qū)文字介紹,游客須知、景點相關信息,服務管理部門電話等全景導游圖。
2.景物(景點)介紹牌: 指景點、景物牌介紹,相關來歷、典故綜合介紹,設計尺寸,景點說明牌,區(qū)域導游圖。
4.警示關懷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護環(huán)境等一些溫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5.服務設施名稱標識:售票處、出入口、游客中心、醫(yī)療點、購物中心、廁所、游覽車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場所的提示標識(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牌。
2.3 建設地點:太行大峽谷風景區(qū)
2.4 項目計劃完成時間:2013年8月15日
2.5 質量要求:符合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或標準以及招標人認可的質量檢驗合格標準。
1.引導標識造型特色突出、藝術感和文化氣息濃厚,能烘托整體環(huán)境。
2.各類引導信息標識牌位置設置合理,數量滿足安全、導向、定位、介紹等功用的需求。
3. 能夠體現5A級旅游景區(qū)應該承載的公眾感知要求,彰顯太行大峽谷景區(qū)的國際化、高端化、規(guī)范化和特色化。
4.標識系統(tǒng)的外文(韓文、英文)翻譯準確。
5. 充分考慮材料、加工工藝、安裝等因素,設計成果易于轉換成產品,具備良好的性價比和可維護性能。
6. 2013年8月5日前完成初步設計,具備提交專家評審會的深度和質量。
7.標識系統(tǒng)設計的主要依據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規(guī)范和標準,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項目。
《圖形符號 安全色和安全標志》GB/T 2893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 5768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GB/T10001
《消防安全標志》GB 13495
《圖形符號 術語》GB/T 15565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tǒng)》GB/T15566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 15630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圖形標志》GB/T17695 
《旅游區(qū)(點)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17775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tǒng) 要素的設計原則與要求》GB/T 20501
《應急導向系統(tǒng) 設置原則與要求》GB/T 23809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導向系統(tǒng)設置原則與要求》LB/T012 
《旅游廁所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GB/T18973 
《旅游景區(qū)公共信息導向系統(tǒng)設置規(guī)范》LB/T013
《旅游景區(qū)游客中心設置與服務規(guī)范》LB/T011
《旅游信息咨詢中心設置與服務規(guī)范》GB/T26354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級劃分與評定》LB/T010
《旅游娛樂場所基礎設施管理及服務規(guī)范》GB/T26353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獨立企業(yè)法人,具有年檢合格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企業(yè)成立時間不低于5年(截至2013年6月30日)
3.2 2010年以來至少承擔過3個以上4A級旅游景區(qū)標識系統(tǒng)的設計工作,其中至少有一個的5A級旅游景區(qū)標識系統(tǒng)設計業(yè)績(該設計成果需被業(yè)主在合同約定的項目中應用)。
供應商需提供符合本條要求的設計方案(或施工圖)、設計合同(原件備查)、設計應用實景圖。
3.3 報名人員需持有單位出具的委托書。
3.4 供應商需出具供應商為本項目擬訂的項目計劃書(裝訂成冊并逐頁加蓋公章),主要包括編制單位基本情況介紹、資質材料(彩色復印件)、業(yè)績證明(合同)、擬安排該項目的負責人和主要工作人員基本情況(重點是參與人員的資歷和業(yè)績)、時間進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3.5 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未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3.6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電子注冊與報名
4.1 有意參與該項目的供應商,請于7月12日至2013年7月17日攜帶本公告第三條所要求資料(資證和合同需提供原件,審后退回)到林州市太行大峽谷旅游公司進行資格預審,本項目從符合條件的供應商中選擇不少于3家參與談判。 
4.2 本項目通過招標采購平臺進行全電子化采購。供應商在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時,請登陸該平臺閱讀“合格供應商注冊與審核程序”,按程序的通用要求和本項目的專項要求準備審核資料。
4.3 有意參與并符合條件的潛在供應商,需登錄招標采購平臺進行電子注冊,經驗證合格并辦理CA數字證書認證及電子簽章手續(xù)后,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招標采購平臺,下載采購文件。
4.4 滿足本采購公告第3條供應商資格要求的申請人請與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北京時間)登陸平臺直接報名。
4.5 參與項目談判的,需于7月22日14:00前提交談判保證金壹萬元人民幣,從供應商所在地開戶銀行的基本帳戶中匯出。
形式:電匯或轉賬
單位名稱:林州市太行大峽谷旅游開發(fā)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行林州支行
銀行帳號:41001540210050204423
5、采購文件的獲取
報名成功的申請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陸招標采購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6、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申請文件包括電子申請文件和紙質申請文件,以電子申請文件為準,紙質申請文件作為備案和存檔。
6.2 電子申請文件通過“招標采購平臺投標文件制作系統(tǒng)”制作,并按程序制作、上傳。紙質文件由“制作系統(tǒng)”導出的電子文件打印裝訂(需蓋公章及簽名的文件應采用原件,如授權書、承諾函、報價表等),內容與電子文件保持一致。
6.3 電子與紙質上傳/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3年8月5日15:00.紙質申請文件遞交地點為林州市太行大峽谷旅游開發(fā)有限公司企業(yè)發(fā)展部。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載體/地點的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7.談判有關事項
7.1報名工作結束后,采購人組織供應商進行現場踏勘(暫定7月22日14:00),踏勘時間為2.5天,其中現場調研時間2天,熟悉資料和答疑時間0.5天。供應商可安排2人進行現場踏勘,其中應包括擬安排該項目的負責人。
7.2供應商結合踏勘情況開展設計工作,采購人于踏勘結束10日后組織設計方案評審會,供應商可安排2人進行匯報。
7.3采購人組織有關專家召開設計方案評審會,根據供應商匯報情況、設計費用報價、方案內容、可實施性等進行綜合評審,得分最高者為成交候選人。
7.4供應商的踏勘和方案匯報人員在景區(qū)期間的食宿由采購人統(tǒng)一安排并負擔費用,其他費用自理。
7.5知識產權和規(guī)劃方案補償
1.供應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時,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供應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2.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綜合評分前三名(成交人除外)的,供應商可獲得設計方案補償費(含方案使用費)1萬元;綜合評分前三名以外的,供應商可獲得設計方案補償費(含方案使用費)0.5萬元。
3.獲得方案補償的供應商,需向采購人提供完整的設計成果(電子版),供應商方案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和使用權歸采購人所有(署名權除外),采購人、成交人可以在本項目中使用該方案,方案使用費已包含在方案補償費,不再另行支付方案使用費;未提供設計成果的供應商,采購人將拒絕支付補償費。
4.補償費憑發(fā)票領取,稅金自理。
7.8談判報價采用招標采購平臺進行報價,報價采用二次報價方式,但不排除多次報價或談判后再議價。
7.6談判地點:林州市太行大峽谷旅游開發(fā)有限公司會議室。
查詢或了解更多標識、標牌、導向系統(tǒng)招標采購信息登陸:
BID建設工程信息網(www.cn-bid.com)
電話:025-52277321  QQ:861411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