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東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R2線工程(東莞火車站~虎門火車站段) 導向標示、廣告燈箱采購項目(2638標)招標公告
標訊內容:
根據 發(fā)改基礎[2010]2967號文批準,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現對東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R2線工程(東莞火車站~虎門火車站段) 導向標示、廣告燈箱采購項目(2638標)的貨物及相關服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供貨商。
二、招標人: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三、項目概況
東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R2線工程是一條由北部——西南方向的市域快速干線,是連接東莞西部城鎮(zhèn)密集帶的客運交通走廊。R2線線路全長 37.787km,其中地下線長33.602km,高架線長3.770km,路基段長0.415km,全線共設東莞火車站、茶山站、榴花公園站、下橋站、 天寶站、東城站、旗峰公園站、鴻福路站、西平站、蛤地站、陳屋站、寮廈站、珊美站、展覽中心站14座地下站,以及虎門火車站1座高架站,在茶山站西側設車 輛段1座,控制中心設于西平站西北側,全線共設置2座主變電所。計劃于2015年6月建成開通。
四、標段劃分及各標包招標內容、主要技術參數和招標控制價:
1、本項目只有一個標段。
3、主要技術參數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五章用戶需求書。
4、招標控制價: 3200萬元。
五、供貨地點:東莞市
供貨時間:見用戶需求書
六、資金來源:政府籌資
七、公告發(fā)布及報名時間:
公告發(fā)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8 月 27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 日
注: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9 月 2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9 月 6 日
報名時間: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注:報名時間自招標公告截止發(fā)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招標文件發(fā)售金額:300 元人民幣/套,售后不退。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單位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投標人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 幣500萬元(或等值外幣,按招標公告發(fā)布當日中國銀行發(fā)布匯率中間價折算);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或存在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都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投標人必須是導向標示系統(tǒng)的制造商,并提交其為投標產品制造商的承諾書;
3.投標人在2008年7月1日至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在國內完成過一項質量合格的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00萬元的導向標示系統(tǒng)供貨業(yè)績。該業(yè)績需同時提供供貨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或預驗收證明或業(yè)主出具的完工證明或交貨證明);
4. 投標人提交簽字蓋章的投標人有效聲明;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點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招標人不得在招標公告第九點中以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承諾函》等形式變相增加資審合格條件。
九、資格的確定方式:
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多于等于3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潛在投標人、投標人和有關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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