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14-036
1、招標條件:
海鹽縣海濱公園商業(yè)街項目已由海鹽縣發(fā)展和改革局鹽發(fā)改投[2012]373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海鹽縣城市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由業(yè)主自籌解決,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標識系統(tǒng)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擇優(yōu)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海鹽縣海濱公園商業(yè)街項目標識系統(tǒng)工程;
2.2工程建設地點:海鹽縣武原街道,東至老城墻,南至朝陽東路、西至鹽平塘河、北至海濱東路;
2.4工期要求:50日歷天(含)內安裝完成,具體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5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條件:
3.1投標人具有廣告設計、制作、發(fā)布各類廣告經營權的合法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資金50萬元及以上),生產或經營相關產品并具有近2年內同類工程施工經驗(合同價不小于18萬元)的企業(yè)。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
4.2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資料:
①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yè)近2年內主要業(yè)績證明材料(合同價不小于18萬元)。上述證書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全本復?。?,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核驗后退回。
5、招標文件的獲?。?/div>
5.1辦妥報名的投標人請按上述4.1條所示時間和地點,持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洽購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收成本費貳佰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同時,投標人應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交300元的圖紙押金,該押金在退還完整圖紙資料后無息退還給投標人。
5.2在購買招標文件時,投標人應當向嘉興市國華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提交金額為叁仟元整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
6.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地點:
6.1投標文件送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4 年3月3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前送交至會議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有關本項目投標、開標、評標的具體事項,請仔細審閱招標文件,其他事宜請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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