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戶外廣告的覆蓋率越來越高,而led戶外顯示屏以其震撼的視覺沖擊和強勢的廣告效應迅速受到眾多廣告投放商的青睞。隨后,led顯示屏開始在城市里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風光無限的背后,其弊端也逐步顯露出來,屢遭市民詬病。
特別是最近幾年,led顯示屏的“光污染”問題逐漸受到重視,由LED顯示屏產生光污染的報道屢見報端,全國各地不時有投訴案例發(fā)生。 在一些城市,很多居住在商圈附近的市民表示,有些LED顯示屏節(jié)目播放往往會持續(xù)到很晚,對于住在附近的居民影響極大,由于其亮度大,甚至在幾十米開外,也會影響到室內,讓人難以入睡,一些居民不得不采取安裝雙層遮光窗簾等措施。
炫酷的led顯示屏雖然給城市營造了濃重的商業(yè)氣息,但是其強烈的光線卻嚴重影響了市民的正常生活。
不少城市的很多led顯示屏都安裝在十字路口,白天問題不是很明顯,天黑后led顯示屏又大又亮,動態(tài)廣告變換也比較快,光線強弱變化明顯,不但刺眼,而且容易分散司機注意力,忽略紅綠燈的變化,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據了解,在夜間,led顯示屏產生的光無論從色彩還是亮度上對人的視神經刺激都很大,造成的顯性影響包括眼部疾病、影響睡眠等。如果干擾時間過長,還會產生更多心理上的隱性影響。除此之外,光污染還會對生態(tài)環(huán)境帶來方方面面的影響。光污染會導致天空發(fā)亮,對地面動植物的生長、候鳥遷徙等都會帶來影響,時間長了,也許還會改變生物自身的習性。
北京早在2008年4月就開始施行《北京市戶外電子顯示屏設置規(guī)范》,其中明確規(guī)定,在城市主干道兩側設置的戶外電子顯示屏,不得播放活動畫面,原則上每個固定畫面的播放時間應當大于等于15秒,畫面切換應采取慢轉換方式。另外,在戶外廣告和標語宣傳品禁設區(qū)、高速公路兩側以及城市道路(步行街除外)以外50米范圍內、路口1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戶外電子顯示屏。同時,對戶外電子顯示屏的夜間亮度值也做出明確規(guī)定。
2013年6月17日,上海市強制性地方標準《公共場所發(fā)光二極管(LED)顯示屏最大可視亮度限值和測量方法》正式發(fā)布,對LED顯示屏最大可視亮度的限值、使用區(qū)域、顯示屏面積等作了具體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