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傳奇文學選刊》(2005年)5月號刊登廣州康華電子設備廠(下稱康華廠)的廣告:TLX1681彩屏可拍照130萬像素64和弦鈴聲手機,促銷價每部528元,另加30元特快郵寄費。我和朋友決定每人買一部,于9月19日按廣告提供的郵政儲蓄賬號匯去1086元。按照廣告的說法,客戶將在5天內(nèi)收到產(chǎn)品??晌覀兊鹊降谑烊詻]收到,便給康華廠打電話詢問。一位叫王兵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每部手機還要交100元贊助費。我向《傳奇文學選刊》雜志社廣告部反映,他們與康華廠聯(lián)系后說,你再匯200元,康華廠馬上發(fā)貨。9月29日我又匯去200元。到了10月21日仍未見音信,我又給康華廠打電話,一位男同志說:“每部手機還要交20%的稅,計220元后才能發(fā)貨。”我又給《傳奇文學選刊》雜志社廣告部去電話。雜志社說:“我們也沒有辦法,你與康華廠直接聯(lián)系吧。”我又找康華廠交涉,他們說“這是廠里的規(guī)定,你有意見找廠長說吧?!敝钡浆F(xiàn)在,我們既沒收到手機,也沒收到康華廠的退款。
甘肅徽縣麻沿鄉(xiāng) 呂志雄
《人民日報》 (2005年12月20日 第十四版)
編輯:魏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