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不久前發(fā)出《關于禁止出版發(fā)行“黃金書”等包裝奢華、定價昂貴圖書的通知》,嚴禁出版發(fā)行以黃金、白銀、珠寶、名貴木材等高檔材質為載體或進行豪華包裝的奢華類圖書。
新聞出版總署圖書司負責人指出,所謂的“黃金書”定價奇高,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聲稱“具有傳承價值”,可“保存萬年之久”,“保值升值,潛力巨大”。其實都是誤導讀者和消費者。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中國印刷網證實,僅供您參考。)
新聞出版總署不久前發(fā)出《關于禁止出版發(fā)行“黃金書”等包裝奢華、定價昂貴圖書的通知》,嚴禁出版發(fā)行以黃金、白銀、珠寶、名貴木材等高檔材質為載體或進行豪華包裝的奢華類圖書。
新聞出版總署圖書司負責人指出,所謂的“黃金書”定價奇高,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聲稱“具有傳承價值”,可“保存萬年之久”,“保值升值,潛力巨大”。其實都是誤導讀者和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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