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動廣告日益增多,給交通、市容等方面帶來影響,很多群眾表示不滿。
一群人騎著綁有廣告牌的自行車在公路邊走走停停;六七個人身穿“廣告衣”在擁擠的人群中突然站著不走,過了15分鐘才換地方。這樣的事情眼下越來越多,很多市民表示不滿,認為商家做廣告應以不影響他人為限度,否則有關部門應予以限制。
17日,市民王先生向記者反映此事。他說,自己有一次還讓綁著流動廣告牌的車子掛倒過,這類事情現在大街經常見到。記者在本市東大街、北大街等地段看到,這位市民所反映的流動廣告大約有3類:一是騎了綁著廣告牌的自行車在公路上“流動”的;二是舉著廣告牌在街道人多的地方走來走去的;三是穿著印有廣告的衣服或戴著印有廣告的帽子站著,但不時變換站立地點的。
在采訪中,很多市民表示對這種另類廣告非常不滿。有市民稱,商家想出這種花樣做廣告,無非是為了更吸引大家的注意,但不管是在街道上還是公路上,都影響其他人出行。本市的交通狀況大家都知道,何必要這樣給眾人添麻煩呢?文/圖記者肖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