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部門:
隨著我院規(guī)模和事業(yè)的快速發(fā)展,院內單位不斷增多,客觀上要求制作和懸掛單位標牌,以便識別與聯系工作。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全校各單位標牌制作與懸掛事宜,由校長辦公室統一扎口管理,未經院辦同意,不得擅自懸掛。
二、在建筑物外墻上懸掛標牌要適當控制,以免影響整體外觀效果。原則上,反映我院特色、成就、榮譽的標牌優(yōu)先。
三、院內二級單位、職能部門、直屬單位門旁標牌的名稱,按成立時的批文或者機構序列確定,由院辦把關;各單位內設機構及辦公室名稱,由該單位擬訂,需要批準的按批文確定,不需批準的由院辦統籌協調,避免五花八門。
四、標牌的格式和材質,除了從院外領回的獎牌等以外,應當力求統一,至少一幢樓應盡可能統一,具體由院辦在征求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確定。
五、各單位需要制作標牌的,到院辦填寫《制作和懸掛標牌申請表》(附后),經審核同意后,由院辦安排制作和懸掛,必要時,請后勤部門協助制作和懸掛。
六、后勤服務部門的單位標牌和建筑物標牌等,也按照上述要求,一并納入統一管理。
七、對現有標牌,由院辦組織清理。
以上通知,希遵照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