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Ha Noi vietnamnews.vnagency.com.vn報道編譯 越南開始禁止所有形式的煙草廣告,包括煙草產品的商標和標識的展示,以及煙草公司贊助的公共活動的組織。
越南文化信息部公布了2005-TT-BVHTT 19號通知,這個通知指導《廣告條例》和《政府關于禁止煙草廣告決議》的執(zhí)行。這份通知是在河內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公布的。 這份通知規(guī)定,任何顯示煙草產品的名稱、商標或標識的廣告都被認為是煙草廣告,因而都被禁止。這個規(guī)定延伸到展示煙草產品名稱、商標或標識的任何足以讓人意識到這是煙草的部分的廣告中。 19號通知還禁止對與煙草產品有關的競賽或促銷的信息進行廣告,禁止組織由煙草公司提供資金,并展示煙草名稱、商標或標識的文化、藝術、體育、娛樂或任何其他社會活動。 該通知還禁止分發(fā)煙草產品促銷信息,或在超過0.5平方米的廣告牌上展示煙草產品促銷信息。煙草展臺展示的每種煙草品牌不允許超過1條(200支),而且只可以有一個廣告牌。 根據2004年所進行的一項調查,越南男性的吸煙率為59%,女性的吸煙率為3%.據估計,目前10%的人口(超過800萬人)將會因與煙草有關的疾病而早亡。 越南文化與信息部副部長杜·庫·杜安(Do Quy Doan)說,在過去10年中,涉及煙草廣告的違法現象非常多。為了有效地禁止煙草廣告,應該安排煙草制造商和監(jiān)察部門,并應該發(fā)起提高煙草銷售商意識的活動。 越南文化信息部首席稽查官范安薩(Phan Anh Sa)說,在不久的將來,文化信息部將集中力量,向煙草商店分發(fā)這個通知。
編輯:宋小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