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
廣告公司璽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璽誠”)近日在上海起訴分眾傳媒(Nasdaq:FMCN)“以不公平競爭手段爭奪合同”,并索賠1357萬元。
璽誠在上月提交的訴狀中稱,該公司2004年與臺灣連鎖超市Hymart-Hymall的13家連鎖店簽訂了賣場
廣告合同,英國Tesco公司擁有Hymart-Hymall 50%股份,但次年“分眾采取不公平競爭手段奪走了Hymart-Hymall的合同,唆使Hymart-Hymall取消了與璽誠的合同,并承諾支付因毀約所引發(fā)的賠償金。”璽誠請求法院中止分眾傳媒的“不公平競爭手段”、賠禮道歉并支付1357萬的賠償金。